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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我有开发商给我开的借款收据、民间借贷合同、合同中写了借款去向和用处,但是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到今年为止已几年时间了。开发商说可以抵商场铺位,但是只能选择商场三楼或四楼的铺位,因为一楼门面和二楼商铺两三年前已经预定出去。开发商说:假如不抵铺位,等有钱的时候就还款,但是已经几年了还没有还款。开发商开发的商场在一个县城的高速公路口上,是市政府支持的项目,旅游生态一体化包括电影院星级酒店公益图书馆餐饮娱乐还有后期要开发住宅别墅。开发商开发需要五大证,但现在只有三证(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还有一个什么证我忘记了)售楼许可证还没有下来,不过缺少的两证正在办理中。民间借贷一共一百多万,这个款本来是之前接开发商工程的保证金,但由于开发商的原因需要开发的工程没有启动,最后开发商也没有钱把保证金退还回来,最后开发商说不然就把钱接给公司,想一想,反正怎样开发商都没有钱退回保证金,所以最后就改成了民间借贷合同。谢谢!

其他 2017-07-26 06:5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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