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朋友以我的名义让借贷网站借了一万多,说好他还款,到了还款日却联系不上人也不还款,我没有证据,如果我不还,需要承担多久的法律责任,谢谢

其他 2017-07-27 15: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实践中,因种种原因导致银行贷款名义借款热与实际借款人并存的情况,并不鲜见。当出现该由谁还款的争议时,要结合实际情况,来确定最终该由谁偿还银行贷款。   1、银行贷款给名义借款人时,不知道实际借款人存在的,应该有名义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名义借款认是银行贷款合同的相对人,理应承担清偿贷款的责任。因此,只要借款的实际用途不影响借款合同主体的确定,都应该由名义借款人清偿贷款。   当然了,名义借款人清偿贷款后,可以向实际借款人追偿,要求偿还相关款项。倘若协商不成的,名义借款人可以到法院起诉追偿。   2、银行贷款给名义借款人时,是明知实际借款人存在,应该由实际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如果名义借款人向出借人披露了实际使用人,各方的真实意思仅为借名义借款人的名义,名义借款人并不实际参与借款关系的履行活动,也不享受借款活动的利益,此时应认定实际使用人为实际借款人,应由实际使用人承担偿还责任。   例如银行贷款直接发放给实际借款人,可认定银行明知实际借款人的存在,当出现由谁还款的争议时,应该认定由实际借款人还款。
  • 可能会被起诉的,建议你先还上,之后找你这个所谓的朋友要就可以了。
  • 建议按照协议履行相关义务,不然会面临承担民事责任的风险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太原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