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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一名厨师,经过朋友介绍在一家饭店工作。老板想以合作关系与我合作,有协议合同书,但我没有同意,没有签字,就以打工方式工作,口头上承诺过在饭店工作半年,没有签劳动合同的。由于以前在这饭店工作的员工,隔三差五的来闹事要工资。也拖欠我工资就向老板提出辞职,老板也同意我辞职了。共工作2个月零5天,一起只发了12天工资,到结算工资时,老板扣除我7天休假工资(休息都是老板提出来休息的而且本来谈好是每月3天假),说我没有在他哪里工作半年,只能按照零时工算,我没同意。去当地劳动局要求调解,没有调解好,后老板又不承认我在他哪里工作期间是每月6千工资,劳动局工作人员建议我申请仲裁处理。我只有人证和一些微信聊天记录,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很无助……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7-07-26 10:4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收集存在劳动关在系的证据,如果公司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办理社保或拖欠克扣工资和业务提成,则公司存在法定过错,可依法委托律师指导下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业务提成、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年终奖金、每工作一年按照之前十二个月的实际应发工资为基数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等。
    【追问】曾律师,您好!请问申请仲裁需要请律师吗?我文化水平低,说话比较笨也不懂法律这方面收集了证据不知道够不够充分想请您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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