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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离职两个多月现在老板还欠我四千的工资总是一拖再拖。现在电话也不接微信也不回我又急着用钱怎样才能拿回属于我的工资

其他 2017-07-27 10:4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即使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以及《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n因此你辞职的时候公司同意了你的申请这属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用提前30天(不用三个月哦)公司没理由因为你没提前三个月告知而克扣你的工资。n对于用人单位的违规行为你可以先向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侦查大队举报和投诉以求获得帮助。如果还是不行的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n根据这一规定你还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还可以向法院起诉,注意:你需要先申请仲裁,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劳动仲裁是向法院起诉的前置程序。n总之,先向劳动侦查大队举报和投诉吧,不行的话再申请仲裁和起诉。希望你能维权成功。n
  • 你好,只要你离职得到审批,并做了离职交接等,公司就必须当天进行离职结算和开具离职证明望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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