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去年加班下班途中出车祸,右脚胫腓骨骨折,安了钢板,已经认定了工伤,但是社保局告知伤残鉴定需要完成治疗也就是取了钢板后才能鉴定,恢复期间由于行动不便不适合原工作而辞职,导致工伤保险停缴,现在差不多到二次手术取钢板的时候,我咨询社保局相关问题,但是却被告知由于保险停缴而不能报工伤,去年做的工伤认定也已无效,现在应该怎么办

其他 2017-07-26 18:5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发生交通事故,对伤者要进行积极救治,并立即报警,等待交警来处理
  • 发生交通事故,对伤者要进行积极救治,并立即报警,等待交警来处理。因为交通事故的后续处理与交通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息息相关。涉及到垫付的话,要保留好相关票据。 因为你所述信息很少,我无法给你作出个确定性的结论,但是如果你的情况满足以下情形之一就有很大可能被认定为工伤的。但是最终结论还是需要由劳动部门的专业认定。《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认定工伤的有七种法定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 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的处理流程为: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工伤赔偿。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巴中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