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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上写的我放弃监护权,由男方抚养,我每个月按最低生活标准支付生活费,但当时离婚很长时间没有工作,就没有履行义务,但男方家用各种理由借口强行不让我探视,离婚这一年多,我说尽好话探视了三次女儿,每次也就半天,还是在他们家的监视下,不允许我单独带她,更不允许我带我女儿回我自己家见她的外婆外公,后来我找到工作,但他们家说最低生活标准太少,不同意,要必须按照他们的要求执行,就算我给生活费都仍然不允许我每周探视,说最多他们方便让我看就看一下,仍然不准带走,而且孩子父亲工作性质特殊,在家时间很少,都是由爷爷奶奶带,而爷爷奶奶又没什么文化水平,说话做事都很不讲道理,我非常担心孩子的成长,那样的环境下只会让孩子的身心受到伤害,所以我想争取监护权,想请问一下我需要提前准备些什么?谢谢。

离婚 2017-07-26 19:0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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