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和我爱人是2010年4月离的婚,婚前有平房产一套,离婚时协议写明房产归我所有,并且经过民政局盖章双方按手印,但房主不是我本人的名字,现在房子要拆迁,可否以此为依据要求直接改为我的名字,是否还要经过公证?

仲裁 2011-07-04 09:5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