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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口男性35岁车祸死亡,赔偿金额在多少?

其他 2020-03-14 09:21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死亡赔偿金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20(年)。以及很多项目: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丧葬费等等
  • 要看责任认定比例,赔偿范围包括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丧葬费
  • 建议找律师帮忙计算
  • 需要结合责任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七)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八)死亡补偿金: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地均不少于五年。
    (九)被抚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扶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
    (十)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第三十八条规定“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责任分担,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

  • 车祸赔偿金,家属怎么分配?车祸赔偿金一般是对受伤者的赔偿,只有在受伤者因车祸死亡的情况下才会涉及到对车祸赔偿金的分配问题。
    从法律对死亡赔偿金的规定分析,它既不是对死者财产损失的赔偿,也不是对死者生命的赔偿,也就是说死亡赔偿金不是对死亡者本人的赔偿,因此,该赔偿金不应认为是死者的遗产。
    死亡赔偿金的目的是对死者近亲属由于失去亲人而产生的精神损害的补偿,并不包括对其他损害的赔偿。
    交通事故死亡后所取得的死亡补偿金虽不是死者的遗产,实践中一般参照《继承法》由死者的继承人依法继承。
  • 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依照法律规定可以进行相应的事故损害赔偿申请。受害人虽然是农村户口,但在城市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但在城镇居住、工作的农村户口的受害人,应当同时提交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镇的证据,二者不能或缺。
  • 还要看交警的责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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