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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工作1年8个月,公司拖欠工资4个月(2017.2-5月),2017.5月份从公司离职,未办理离职手续,口头表达离职意愿,领导同意,朋友说维护赔偿金的权益需要有纸质的单方以拖欠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据,否则无法取得赔偿金,是这样吗?如果现在给公司发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还有意义吗?

其他 2017-08-13 08:27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拖欠工资的: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拖欠工资并没有规定是超出一个具体的时间才算违法,只要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或者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都属于违法。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 您好,拖欠工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及相关诉讼。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 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口头的也可以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的 .......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拖欠工资的话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的拖欠工资的话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的
  • 您好,拖欠工资的话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的
  • 你好 拖欠工资的话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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