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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地上干活,没有和老板签劳动合同,把左腿径骨右脚脚宦砸伤了,我把手术做完之后老板跑了,之后就没见过人,一直是电话联系,我们想见人躲着不见,最后我们出了院,而且我已经结婚了现在我身边有一个一岁半的小孩,老婆也有身孕,下个月我老婆要临产了,我现在双腿受伤,现在不能下床,关于我的事故怎么赔偿的

其他 2017-07-27 17:0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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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这属于工伤的,至于赔偿要看具体情况的,本案的处理方式有两种,1、如果员工和单位之间有劳动合同,则员工的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即使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只要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其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列第14条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具体的工伤待遇有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等;2、如果单位不承认与员工存在劳动关系,而劳动者又没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则可以按雇佣关系中人身损害赔偿的要求向单位索赔;具体的索赔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失费等,这两种处理方式都可行,建议委托你们当地律师帮你们计算
  • 双方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再通过诉讼解决
  • 可以去起诉,但是需要详细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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