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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按时支付孩子抚养费,并和对方共同抚养孩子,孩子生病也请假照顾,对方仍然要求支付孩子的医药费,只有几百块也要,请问合理么?

离婚 2017-07-27 17:11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支付多少的小孩抚养费,一般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小孩的实际花费来判决。即:没有获得小孩抚养权的一方,每月支付小孩的抚养费是自己工资收入的20%------30%之间,同时比较小孩的实际花费,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如果获得抚养权的一方要求一次性支付,那需要看对方有能力一次性支付,而且同意这种支付方式。给付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可以以任何理由拒绝支付。
  • 你好,建议协商下吧
  • 孩子抚养法院会从有利于孩子成长和双方经济条件的角度去考虑。抚育费为未抚养一方月收入的20%到30%;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由女方进行抚养。
  •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抚养费的计算。经法律程序夫妻离异,不与未成年或不能独力生活的子女一起生活的,应负担子女的抚养费。只有一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30%给付,有多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20%给付。 
  • 原则上合理。
  • 医药费很少的情形之下,不用另行给付。
    【追问】谢谢回复,请问如果对方经常在孩子生病需要输液和住院的时候把孩子推给我一个人照顾,我是不是可以以此为理由要回孩子抚养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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