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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你好,我家孩子今年五岁,在学校课间休息期间,把另一同岁的孩子不小心碰倒,导致对方胳膊骨折,前后花去四万元,我想知道我和学校应该按什么比例赔偿对方呢?谢谢

离婚 2017-07-27 14:5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由家长承担无过错的替代责任,如果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的义务,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追问】因为孩子碰伤一会是其它大年记的孩子把受伤儿童送进教室的,当时孩子哭的很厉害,并没有一个老师过来看一眼是什么情况,这些有监控为证据,然后是老师继续上课,在上课期间老师也没有发现受伤孩子有其它反常,直到中午放学孩子家长来接孩子,才知道孩子受伤,我只想知道这些情况我与学校各占多少的赔偿比例?谢谢
    【回答】一般都有责任,具体责任比例法院
    【追问】尊敬的律师,因为学校都统一给孩子上了意外险,我赔偿比例是按全额还是按保险公司赔偿后的额度呀?谢谢
    【回答】保险赔付跟这起事件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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