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应该苏州外派来沈阳工作的员工,现在在哺乳期,因为公司缺少工位办公原因需要把我们强制调回苏州或者去哈尔滨分公司,我都不想去,公司要辞退,请问我应该如何处理这个问题

其他 2017-07-27 20:5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违法 解除 终止 双倍经济补偿金 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追问】您好,白宁律师,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属于公司外派员工,已经在异地工作了两年多,我还在哺乳期,现在因为公司原因要把我们调回苏州总部,我无法回去,公司要强制执行不然就开除我,我是否可以拒绝或者要相应的赔偿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沈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