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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今年的应届毕业生,与公司签订的实习协议是从2.27-7.1的,7.1-7.31中间并未跟我签订任何劳动合同或协议。原定8.1转正,但因公司单方面问题要求我7.31办理离职手续,有几个问题需要请教一下:1.劳动法所说的入职不满半年按照半个月进行赔付。这个入职开始时间是毕业之后的还是包含实习期的?2.法律上有一条:入职一个月内必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否则是违规行为。实习协议结束之后,是否需要我主动提交毕业证复印件才可以算入职时间?3.是否可以要求公司与我签订7月份劳动合同,补缴7月社保公积金,之后按照正常裁员进行赔偿?

其他 2017-07-28 14:5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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