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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0年10月与xx房地产公司签署了为期1年的租房协议。签署协议前,他们承诺如果我们在协议期间想搬走不住,可以提前一个月跟他们打招呼,由他们帮忙找续租的人,我们就可以离开并退我们剩余的押金和房租。 我所租住的小区,限制租户买水电,每次只卖100°电和5顿的水,十分不方便,并且因为工作调动的原因,我不在那边工作了,就想搬走。 我们在2011年6月1日联系中介告诉他们我们准备6月30日搬走,请他们帮忙找人续租。中介完全不管,让我们自己找人转租出去。无奈我和自己的同事商量好,他来续租我的房间,房租给我,由我继续把最后的房租交给中介。我的交房租日期是6月25日,但是小区贴出公告,说从6月30日起将停止对租户出售水电。于是我与负责该小区水电的中介负责人联系,想确认是否在7月1日后能继续购买水电,我担心交了房租他们就扯皮不管了,于是说等能确定买水电了交付房租。 但是现在中介以我们未按时交房租为由,强行让我们搬出,并不让我转租或续租。押金1500也不退还了。 因为情况比较复杂,我写的可能不够清楚。麻烦哪位专家能帮我解答一下。不胜感激!!!!!!!!

其他 2011-07-04 17:0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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