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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姐姐20116月25日在南宁市**医院去检查的时候,医院都没有检查清楚就肯定说她是正常怀孕,但是说孩子不正常不能要,叫我姐姐打掉。当时我姐不愿意,说要先回去跟家人商量一下再决定,医生就连哄带吓说现在不做,等下你出门或晚上半夜大出血什么的时候怎么办,会有生命危险什么的。我姐怕了就当天做了,可是医生什么都没有打出来,也不说。等7月1日我姐姐突然肚子痛,送到医院,就我姐一人,几个医生在我姐姐的包里把那天做人流的所有单据,病历收走了,我姐姐不给,他们就强行拿走。因为宫外孕引起输卵管破裂,腹腔大量出血,就又在肚子上开了一刀。这几天在医院住院,我们想去拿回病历,之前的单据,B超单什么的。医院就伪造了一些假的给我们,病历还有单据什么的就不给,说我们欠上万的医药费。交涉了几次都不给。因为医院的误诊,一个星期就被动了2次手术,对人体伤害还是蛮大的,也不知道以后我姐还能不能再生育,会不会等年纪大了些留下什么病根子。所以,现在我们想问一下,我们能否起诉赔偿。跟一个朋友聊起的时候,她说望州太没有医德了,她是去做正常的胎儿检查,是去保胎的,结果去检查后,医生居然劝她把孩子打掉,说女人生孩子脸上会长斑什么的。

其他 2011-07-09 08:4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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