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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雇佣期间在一个没有红绿灯的丁字路口与一辆无牌解放改装水车相撞.水车超速.但不多.我左转弯.交警判我主责.水车司机当场死亡.保险公司赔十一万.还有三十三万.我跟老板赔.但强行让我和他签了一份协议让我赔二十五万.他赔八万..再余下的修车二万和对修车八千.律师给划分的.律师费有可能他出.但还没说.我现已赔十二万现金.欠十三万.我觉得不合理.该怎么办?

其他 2017-07-29 06:5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责任和损失理赔
  • 雇员工作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雇主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雇员存在严重过错的,雇主赔偿完毕后可以追偿。原则上雇主先全部赔偿。你们签的协议对你们双方是有约束力的,如果你认为不公平,剩余部分你可以不履行,雇主必须先赔偿。你和老板之间就等他起诉你后再说。详细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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