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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可以做人身损害吗?

其他 2017-07-29 22:0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 可以的 不冲突的。。。。
  • 你好 可以的 不冲突的
  • 工伤赔偿和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是两个不同的赔偿渠道,二者是不冲突的,但伤害由第三人造成,仅仅医疗费是不能享受重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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