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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现在的公司2016年3月入职现在公司要搬到上海。合同2017年的6月1号到期。6月1日到7月31日期间没有签订合同。公司7月25日说要搬到上海办公,没有提前一个月告诉我们。7月25日当天,还叫我们签订了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约通知书,里面签写是工作时间到7月31日结束。购买了社保。每月有300的住房补贴。赔偿金怎么算呢?是按总工资赔偿吗?社保的费用还有住房补贴算在总工资里面吗?

其他 2017-07-29 14: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跨区搬厂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要求按年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同区搬厂一般是需要服从安排,否则解除劳动关系无赔偿或者补偿的
    【追问】我们已经6月1日合同已经到期,后面都没有续约,合同也没有写着自动续约
  • 你如果已经到签合同就没有赔偿了,只有经济补偿。所有的收入加上来算。
    【追问】现在还没续签合同
    【回答】没签合同就可以
  • 你好,建议向劳动部门投诉处理
    【追问】您好,余律师,请问有哪些劳动法条例支持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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