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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生活中一些争执,男方心烦意乱随后提出了离婚,但并没有要离的意思。女方就认定了要离,而且无法调解。而双方都想得到抚养权,法院该如何判决呢?

离婚 2011-07-05 11:17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法院会依照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做出判决。
  • 没有限制
  • 通常法院判决将依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来确定由谁抚养。如婚姻法36条中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司法实践中,法官通常会考虑三个方面因素:一是客观的抚养条件;二是原家庭中对子女抚养教育尽责情况;三是未来对子女教育成长的影响。具体各案千差万别,法官在考虑上述因素的基础上有着较大的自由裁量权。
  • 答:以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长的原则,确认不孩抚养权归属。
  • 法院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
  • 这要根据双方的意思,随便你们约定,只要不违法。如果起诉,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双方的经济条件等方面考虑,判决有一方抚养,另一方给付抚养费
  • 关键看孩子的年龄,以及谁对孩子抚养有利
  • 依据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哪方对孩子有利,孩子就归哪方抚养,另一方须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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