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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在甲方仓库内存放的货物物品,若收到损坏,由谁承担责任?损坏原因可能是不可抗力,可能是未知的原因,或者其他人为原因,该如何处理?

其他 2011-07-05 15:36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双方是仓储合同关系,一般来说,储存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法律也规定保管人具有一些法定的抗辩理由,可以不承担责任。具体可与本律师联系。
  • 由甲方来承担举证责任的
  • 对保管损害赔偿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按法律规定承担相应责任,详细请来电咨询。
  • 你好,如果是仓储方的过错致仓储物损坏的,应当由仓储方承担责任。 欢迎来电咨询、约谈。
  • 你好,你们这属于保管合同;保管分为有偿和无偿的,有偿的在一般过失的情况下承担责任,无偿只有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是不承担责任的。
  • 按照合同约定
  • 这个要取决于你们之间的合同是如何约定的。
  • 由甲方来承担举证责任的,无论是不可抗力还是其他因素,若甲方不能举证的话,那么推定是甲方的责任。
  • 甲乙双方之间成立保管合同关系。首先需要确定保管是有偿还是无偿的。在无偿保管的情况下,除非保管人存在重大过失,否则不承担责任。在有偿保管的情况下,如属于保管人保管不善(即存在过错的)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就本案而言,如何确定责任承担主体。首先得确定造成损害的原因,不可抗力或货物自身的原因造成损害的,则不能要求甲方承担责任。有证据证明甲方存在过错,未能尽到合理注意义务的,甲方要承担责任
  • 按照双方的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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