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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房屋在一方名下,双方协商进行公证将房子只留给孩子所有,双方均不得进行任何处置,这样可以吗?因为土地出让金太贵了。

离婚 2017-08-01 11:0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要是协商不成,建议搜集证据,去法院起诉维权的
  • 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离婚案件,涉及离与不离问题、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过错赔偿问题等。 关于子女抚养问题,总的原则是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需要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决定。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判决随女方生活;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听取子女的意见,可以由子女自己选择随母亲或者父亲生活。 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工资收入的20%-30%。 关于财产分割问题,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归个人,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分割。 如果一方有过错,可以要求少分或不分财产,可以请求过错损害赔偿。 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具体可以电话联系。
    【追问】如果房屋不分割,双方均同意留给子女。目前因贷款未还完暂不过户,进行公证是否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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