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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晚上,我爸骑电动车,后面驮着我妈妈和我,就在直行时,一辆轿车右转弯时未及时慢行,把我们的电动车撞倒。警察来了,轿车全责。我妈妈脑袋上鼓了大包,我的胳膊肘肿了,120把我妈妈送进医院,经诊断未出现骨折,但头部淤血了!我未出现骨折!我妈妈的手机摔碎,我爸爸的电动车在第二天早上去看我妈妈时,被偷!!!本来今天早上保险公司就应该来人,但到现在保险公司都未露面,轿车驾驶员全程未陪护!!!我想问一下,我应该怎样申请理赔,理赔大概申请多少

其他 2017-08-01 17:2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 你好,赔偿你实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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