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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妈妈在我初3的时候离婚了 我跟着我爸爸,法院只判了6500元抚养费给我,但我现在读书需要钱,我该怎么办呢?在离婚时我妈妈已经有了小孩,属重婚罪。但我爸爸没有一定要告她,而且她也不认。而且我们这地方法院很不公正,我妈妈贿赂了那个审判长,他偏袒我妈那边。连共同财产都没分,现在我还能向我妈要钱吗?

争议解决 2008-03-22 14:1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可以向你妈妈要求支付抚养费及教育费、医疗费。最好是在你十八岁之前主张权利。方式:向法院提起抚养费诉讼。
  • 可以要求支付抚养费。
  • 能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37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限期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虽然你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已经作出了判决,但这并不妨碍你在必要时(读书)时向她提出超过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你可以要求她支付你的抚养费
  • 可以要求你母亲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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