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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登记不到一年,婚后女方父母在农村出资建房,男方有份参与建房(男方搞建筑的),女方父母出资10多万,男方出资1万,房子还在建筑中,没有办房产证土地证那些,现在女方起诉离婚,请问离婚的话那个在建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 2017-08-04 09:5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效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对于结婚收的财产如何处理?这是结婚新人们普遍想问的问题。彩礼及礼金是亲朋好友、领导同事对新人的一份祝福,通常并没有明确的赠与对象,应当认定是对新婚夫妇们的共同赠与,而不管是哪一方的亲朋好友送的,都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对待,在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当然,如果亲朋好友赠与礼金时,明确是送给男方或者女方的,那么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这部分礼金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对于结婚收的彩礼如何处理的问题,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处理,若是要通过法律明确到是归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妻一方财产,这就需要咨询专业的婚姻律师,请律师来帮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从而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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