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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离婚了他给孩子一千元的抚养费,但是还是的医药费和学费没有给过,我可以要求一人一半吗?

离婚 2017-08-03 11:0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涉及到的法律问题:离婚后孩子抚养权问题 相应的法律法规:《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律师的建议:您是可以要求这些费用的。
  • 你好,医药费和学费可以要求一人一半的。
  • 你好,可以的,建议你们先协商,如果无法协商那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 可以要求的,建议协商,协商不成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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