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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儿子今年3岁半,老家在安徽,今年6月份刚随爷爷奶奶来海口,准备9月份来海口开始读幼儿园。7月初在家旁边为小孩找幼儿园。(家住在琼山区椰博路)前后看了几个幼儿园,最后觉得离家附近的新联合幼儿园不错就和老师沟通准备9月份来这所幼儿园上学。因为幼儿园拉横幅说明:提前报名有优惠,可以减免一个月生活费400元。然后就和老师协商可以先交500元定位费,享受提前报名优惠。于是在7月18日通过微信转账方式,支付幼儿园园长500元定位费用。因儿子不是海南省内户口,老家父母来海南不适应海南生活,希望带小孩回老家上学。导致不能再海南上学,现想申请幼儿园返还定位费500元,这样申请合理吗?

教育 2018-10-24 11:3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在幼儿园收费项目中,没有‘留位费’或‘定位费’这个说法。幼儿园的做法属于违规行为。可以先与幼儿园协商,协商不成的,家长可向幼儿园所在区教育局反映情况。教育部门核实后,将予以查处。
  • 一、如何起诉孩子的抚养费可以通过诉讼主张抚养费,具体金额应考虑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不应超过对方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1、以孩子的名义写一份起诉状,内容是找孩子的父亲(或母亲)要抚养费2、交到孩子父亲居住地法院,缴纳立案费20元左右3、然后等待开庭审理4、开庭前准备好证据,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5、如果您准备请律师,最好在一开始就去找律师咨询。二、抚养费官司怎么打打抚养费官司应该知道以下关于抚养费的支付标准以及支付方式的内容,然后根据以下规定去收集证据主张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父母在分开之后,对未成年子女的扶养义务是不会改变的。此时一方无法直接抚养子女,就只能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来尽自己的扶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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