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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四十多个员工与老板在2010年3月10日到11年3月10日为一年后,又继签到2012年3月9日为二年,他现为超市经营不善为由,我们能拿到双倍的违约金吗?谢谢大家了。

其他 2011-07-06 09:1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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