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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损坏私人财物3000元应怎么处罚

刑事辩护 2017-08-04 10:59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1、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立案标准: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在五千元以上才构成犯罪。但是可以报案后由警察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警察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作出罚款或拘留的处罚决定。受害者也可以提出民事赔偿诉讼。
  • 可拘留罚款的。
  • 3000元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可能会受行政处罚
  • 您好!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欢迎详询!
  • 一般五千以上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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