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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在未告知详细细节及税费标准的的情况下片面预估了一综合价及每平方单价来误导与我父亲签定了居间合同。近2天我了解细节后才明白:1、误导我们要收2个点的中介费,卖方并没将该房子委托中介代售(之前中介跟我父亲说该房子在他们哪签定了3个月的包售协议,所以会存在1个点的费用,该中介又将这一费用又转嫁给了我们),哪房东与中介就不存在费用之说了,对吧;2、夸大、虚报费用(个税的征收——国家规定如出售家庭唯一住房可免征,结果他们把它打包算在一起;评估费——别人每平米按5200做他们把它按每平米6000做,且评估费多出别人2/3);3、到现在中介还没搞清到底房东所售的是不是家庭唯一的一套房和该房子的备案价。因这2项费用直接关系到后期过户费用承担的多少,我们有没有这个能力来承担或划不划算;4、我父亲在签到居间合约时给付2万元的费用至中介,据说1.5万是房东开了收据,另5千在中介哪里; 请问:此居间合同是否有效?居间费用能否按1个点支付/买方承担的?如中介方不同意,能否中止该居间合同,找中介索要前期支付的2万元或留存的5千元,另1.5万元找房东协商;我能不能单方面直接找房东买房?

消费者维权 2011-07-07 14:0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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