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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去年六月份我父亲骑电动车上班被一辆汽车撞了,造成腰部受伤,身上及面部多处软组织挫伤,交通大队认定书说明对方全责,我母亲心软当时没有拖车,当天我父亲住进医院,对方在交了7000元住院费之后对我父亲就不在过问,沟通无果的情况下我给我父亲又交了1000元的住院费用,之后我父亲回家养伤,之后就不能上班,也不能干太重的活。到现在一年的时间肇事方一直不问不闻,7月份肇事方把我父亲和保险公司起诉到法院,因为出院的时候肇事方没人来医院,医院的诊断证明之类的东西都在我们手里,保险公司不能报保险,我们应该让他们做怎样的赔偿?求解

其他 2017-08-05 19:2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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