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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1.交通事故中,我负全责,处理事故时,我垫付13000块,他要求给于2000元的务工,车损补偿,我答应给于补偿(后来知道这个法律不支持补偿),我是否应该给于2000元的补偿?2.他嫌保险公司赔付少,起诉我跟保险公司,结果,他,保险公司,法院在不通知我的情况下,把赔偿款15000元直接打到他的账户上了,我应该怎么用法律的武器维护我的权益

其他 2017-08-05 12:4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那么,判决了没有?判决生效后,执行,法院是不通知你的。
    【追问】原告,保险公司,法院他们自行协商达成协议了,我垫付款的事还跟保险公司的业务员说了,并发给他们了欠条照片,结果他们就这样没通过我自己达成协议了,又付给原告一次钱,法院解释是他们自己协商好的,法院出的调解书,保险公司说,法院怎么说我们就怎么做,都没毛病,这样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我垫付的钱也拿不回来了,
  • 首先,双方已达成协议,赔偿2000元误工费,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合法有效。至于诉讼事宜,从你描述情况来看,肯定是你收到法院应诉通知书后未应诉,法院缺席审理判决后进入到强制执行程序。法院处理无误。
    【追问】直接没有通知我,直接把15000打给他了,我的13000也没给我,我是入保险时才知道这件事已经走法律程序处理完了,法院最后判给他15000现在他得到2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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