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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1987年和村委会签订的养鱼池承包合同。(养鱼池是自己开垦的属于开荒地) 后因经营不善·一直搁置至1993年·我的外甥到我家里向我借养鱼池用来养鱼·也因养鱼经验不足·转借给他的姐夫。事隔多年因为常年在外一直没有回来·知道去年才有村民告诉我·养鱼池已经辗转被卖了两家·因为外地失误繁忙一直没抽出时间回来·近几个月我回来·正好听说又被村民私自转卖出去·我前往养鱼池·正好看到后来的买主正在雇用铲土车往鱼池里倒铲土·准备把养鱼池填平·我和母亲上前阻拦·结果母亲被打·买主还恐吓我母亲说如果再敢阻拦就要强行动工·我去找村委会·村委会只说这个养鱼池·只有我一人有承包合同·再没出过任何手续给其他人·让我自己和转卖的人协商·我回到村里找了多次·村民和后来的买主都没有和村里或者土地局签订的合同·他们只有买卖合同···我想请问·如果通过法律途径我该怎么办?请速联系·谢谢

其他 2011-07-07 19:1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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