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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通过中介出租自家住宅,合同约定用途是“仓储储藏货物”,但没明确放什么物品。租户在屋里存放大量纸箱、海绵、皮革类物品,并在屋里放了3台缝纫机生产,结果遭邻居投诉。现物业和社区介入,已中断房屋内电源并要求租户搬走。签合同时约定的租期是24个月,租户已支付12个月房租和相当于1个月房租的押金。合同中有一句话“若乙方(承租方)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出租房)有权不返还乙方已交纳租金及押金”。现租期刚过3个月,物业要求租户搬走,租赁合同终止。请问:1)合同约定用于“仓库储藏货物”合规吗?2)我可以向租户收取多少违约金?3)合同是通过中介签的,中介应承担什么责任?

其他 2017-08-07 16:3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住户区经营影响居民休息是不合规定的。违约金是根据合同规定来办,中介的责任根据合同要求来赔偿。希望我的回答能让你满意
    【追问】合同中关于违约金,只提到“合同中有一句话“若乙方(承租方)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出租房)有权不返还乙方已交纳租金及押金”。我可以收多少违约金?
  • 固定证据,协商不成,诉讼解决,建议委托律师介入
  • 你好,建议你委托律师处理。
  • 你好,具体的按合同履行,
  • 你好,你可以不予返还。因为合同还有效,并没有解除。现在是租户违约,你可以合同约定的让租户承担违约责任。不知道你们合同是怎么约定。
    【追问】租户搬走,合同肯定要解除了。我想了解一下我收多少违约金合适。合同中没写违约金金额或比例,但合同中有一句话“若乙方(承租方)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出租房)有权不返还乙方已交纳租金及押金”。现在租户强调的是他不是自主搬走结束合同,而是物业和社区要求必须搬走的。
    【回答】如果是物业让强行搬走,那就是合同以外的情形,租户没有违约。还有你作为出租方,有义务提供合理的房屋。还是电话联系吧,打字说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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