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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1999年2月份到现在公司上班,期间一直在该公司上班没有换动过工作,我们公司签合同一般签三年,现在我最后一次签的合同要09年10月份满,现在我已经在该公司上班满10年了,按照劳动法,公司是不是应该与我签定无期限合同?我担心我09年10月份合同期满后公司不再与我续签,我咨询一下我该怎么做?

企业法律顾问 2009-03-25 20:4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公司没有选择的权利,只要你提出公司就应当签定无固定期限合同,不过无固定期限合同也不是绝对不能解除的,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的还是可以解除。
  • 劳动合同期满你可以提出与单位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若公司不同意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 若你同意不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公司应当向你支付二十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赔偿金。
  • 你现在可以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公司不续签,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 你现在就可以提出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是这样的。届时你提出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公司应当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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