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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丈夫是被同村的人叫着一起给一个混凝土厂拆料罐,在高处掉下,当时昏迷不醒,混凝土厂派人拿5000块钱送医院,家人去以后就不管了。以后再去厂里找,他们不管。我丈夫当时脑挫伤,肺挫伤,腰椎骨折,右脚舟骨折,左脚后跟粉碎性骨折。左脚手术,刚板固定。现在在家养伤,左脚着地疼。我想问一下我这个情况走法律程序怎么办?谢谢!

其他 2017-08-10 22:2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一、你们先到劳动局工伤认定科申请工伤认定,(没有劳动合同也照样会认定工伤的)。具体要提交的手续劳动局工作人员会告诉你们的。 二、工伤认定之后,再在劳动局内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程度),鉴定结论下来后,找律师计算赔偿数额,协商向单位要,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三、工伤赔偿的费用包括;医疗费、治疗期间工资照发、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的等治疗终结后一起找律师为你们计算。 另:工伤认定个人申请的时效为受伤之日起一年,注意不要超过时效。尽快申请。
  • 你好,收集在这干活的证据,直接起诉对方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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