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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本人开的是享骑电单车,一位65岁的行人在离横道线13米处没有红绿灯的情况下由没有人行道的这边穿马路与我相碰,由于我及时避让没有与其正面相碰,自己摔下来了,但是她说碰到了电瓶车的车把导致现在手关节鹰嘴骨断裂骨折需要开刀,请问责任怎么分?享骑电单车有责任吗,它的车险应该怎么赔付?

其他 2020-08-13 17:03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就事故的赔偿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时可以依据事故认定书划分的责任协商,也可以自由协商。因为有保险,先让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付,交强险的最高赔付金额是12.2万。保险公司承担责任后仍赔付不足的,有商业险的有商业险赔付,没有商业险的由肇事方补足。 事故的责任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来划分的,是根据双方当事人对发生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程度来确定。交警的责任划分结论将会是下列五种责任情形之一,即一方负“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则承担不同的责任,承担的赔偿责任的比例也会不一样,因为赔偿责任是以承担的事故责任为主要依据的。
    【追问】电单车也有交强险吗?
  • 交通事故;具体需要依据事故责任来确定赔偿,责任划分有交警来认定。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 需要交警定责先。
  • 《道路交通损害赔偿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首先电瓶车是不需要驾照的,两车相撞发生事故,若有人员伤亡,应立刻报警处理。
    若无人员伤亡可自行协商解决,当然,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也应当及时报警,以免阻碍交通。若出现人身损害,还应该要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法》进行相关的赔偿,赔偿的费用主要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院费等等,要根据责任来划分赔偿数额。一般来说,电动车与电动车相撞的责任在于双方。
  • 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报警,由交警根据案发现场情况,综合考虑,做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的责任要求对方赔偿!希望我的解答对你有所帮助,敬请采纳!建议您考虑委托律师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便于避免您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以此来最大限度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就事故的赔偿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时可以依据事故认定书划分的责任协商
  • 交警认定,起诉索赔
  • 就是可以要求
  • 交警定责。无责。
  • 有交通管理警察来划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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