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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背着家里挪用公款,欠了几十万外债,家里没办法,只尽力帮他填平。但前日又突然发微信坦白自己赌球欠债,把车子已抵押出去,还借了高利贷的钱,这个是之前全家都不知道的,实际上通过他的微信,他已经背着赌博很久了,现在人已离家失踪。昨日有高利贷的人找到我父母家要债,把我两位老人吓得不行。我父母的房子是他们自己购买装修的,我是独生女,就直接写的我的名字,贷款房,我在帮忙还月供。请问这种情况下,作为妻子我需要帮这样行为的老公付偿还义务吗?昨天才发现家里的购买合同和结婚证全部不见了,担心他会继续以我的名义借贷下去,在本人失踪的情况下,我应该怎么自证?

离婚 2020-02-05 06:24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结婚后你们双方无论谁向他人借钱,在法律上都视为你们夫妻双方借的钱,是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一人还一半,例外:借钱的人自己把钱花光了,且没用在夫妻共同生活上,如果另一方已向债权人偿还了债务的,可以向其追偿所偿还的债务。若是一方在婚姻关系期间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坏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行为,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另一方可以主张财产全部归自己所有或者是多分财产。若是在离婚后才发现有上述行为存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全部分割或者多分财产,维护自己的权益。
  •   赌债不受法律保护,如果诉讼解决的话,有证据证明是赌博输给对方的债务,法院肯定判决债务无效。(但是如果是向第三人借款后用于赌博,这个债务是有效的。请注意二者之间的区别)  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规定:  下列民事行为无效:(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作为赌博本身就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我国《民法通则》所规定之债乃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而产生。①依法律规定自不言说,然依据合同约定,此合同亦必须依法成立方可受到法律保护。然而赌博乃违法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因而其为无效法律行为,自始即没有法律拘束力。自始就没有产生债权,那么又何来债务。  所以,赌债是一种非法债务。其非法性在于对于赌债的产生并不是依据法律而产生的。我们之前所论述的债是指依法成立的以债权和债务为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对于非法所成立的债,首先其不能称之为法律上的债;其次,它自然也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所以严格来讲,赌债不是债务,它是不法原因造成的另一方当事人的给付负担而已!此种负担的给付不受法律强制力的控制。
  • 按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的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因此,如果债权人向你们夫妻主张债权,你不能证明你和老公有约定甚至债权人知道你们有约定的话,你有还款义务,共同房产属于还债范围,但如果你不同意,一般不能执行。
  • 夫妻中男方欠债失踪,通常其妻子会被追债,但并不是所有男方的债务,其妻子都需要承担,如果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妻子不用偿还,对于夫妻共同债务认定,需对债务形成的有关事实、性质、举债的用途等综合审查,主要审查两个因素:一是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二是该债务有无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 您好,不是用于家庭生活,是个人债务,具体情况我们可电联详谈。
  • 收集他赌博的证据,尽快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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