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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去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两岁女童归女方,男方每月付抚养费,每月有两次蒋孩子从女方处接走。男方一直未付抚养费,女方申请强制执行,但是执行法官和女方说让男方将孩子抱走才可把抚养费付给女方,男方如果抱不走孩子,让男方报警,法院将拘留女方并将其拉入黑名单。不让男方看孩子就要拘留并拉进黑名单?

离婚 2017-08-15 23:07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针对另一方不支付小孩抚养费的情形,双方可以先行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抚养小孩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同时还可以根据抚养情况适当的要求增加小孩的抚养费。 夫妻双方无论谁获得小孩的抚养权,都不可以拒绝另一方前来看望小孩,相反获得小孩的一方还要予以配合。因为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权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获得小孩抚养的一方不让另一方看望小孩,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夫妻双方先协商解决。 2. 找居住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调解解决。 3. 没有获得小孩抚养权的一方直接拿着判决或者调解书去法院申请执行,实现看望小孩的请求。
  • 女方只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拒绝男方带走孩子,否则对你不利。我们成功处理多起同类案件,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 女方只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你好 可以的
  • 探视权是法定权益
  • 男方有权探望孩子,女方有义务配合;男方有义务支付抚养费;各自都有义务,谁不履行判决就能把谁拘留并拉进黑名单。
  • 不一定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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