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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朋友找到我让我代写一张欠条,给出的理由是他的朋友A有事,别人想让A买他的车,A不想买,所以写一张条说A把钱借给别人了,没钱买,我问朋友为什么不自己写他说他们之间太熟悉,笔记也熟悉,是这样写的今欠A7万4千块钱,2014年之前还清,签名是随便写的一个名字,上面有个见证人是我朋友的名字,我和A根本就不认识,事后我把这件事和朋友在电话里前前后后讲的清清楚楚,他明确表示是他让我写的,原因他也解释了,我把通话全部录了音,4年过去了,倒是一直也没有什么事发生,我想咨询一下,如果有人拿这个欠条起诉我,虽然名字不对,笔记是我的。我的录音能证明我的清白吗?谢谢

其他 2020-02-10 14:54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可以作为证据。签名是随便写的一个名字,欠条与你无关。
  • 风险很大,直接拒绝。
  • 借钱不还,有借条,应当及时向法院起诉,胜诉后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债权债务纠纷去法院起诉需要原告身份证,欠条或者其他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起诉状去法院立案。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1、如果借条上约定的还款期限已经到期、对方没有还款的,可以起诉;如果未到约定的还款期限,尚不能起诉。
    2、如果借条上未约定还款期限:自债权人催要、并给予债务人合理期限偿还后,超过确定的偿还期后可以起诉,诉讼时效是2年。
    3、起诉时,可以写好起诉状、带上身份证上、相关证据,到被告户口所在地(常住超过一年的常住地)基层法院的立案庭请求立案。
  • 不一定,可能要背债
    【追问】您的意思,我有完整的录音也不能证明?
    【回答】这个具体要听录音的
  • 如果有相关证据证明不存在欠款事情,就不负有还款义务。
    【追问】您好,完整的电话录音,可以作为证据吗?效力怎么样?谢谢。
  • 只要能证明借款没有真实发生
    【追问】您好,我的录音有证明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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