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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林女士在2月23号与我公司签订了一份演出合同,活动在3月6号开始举行,之后每月要有4次演出,每次演出整场费用5700元,如果林女士因自身原因而不能参加活动,违约金是2万元,为期一年。但是在3月2号林女士被别人殴打致伤,无法参加近期的所有活动,这样林女士要赔付我公司违约金2万元,这个伤是别人造成的,我想咨询一下,在这样的情况下,打人者是不是要替林女士承担这些违约金?

争议解决 2009-03-26 18:3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和林女士之间是合同关系,可以要求林女士承担违约责任,打人者应当赔偿林女士的损失,(不直接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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