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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是湖南人,现住宝安区西乡,因和夫妻感情破裂,想起诉离婚,我该怎么办呢?请高明指点。谢谢

行政诉讼 2011-07-11 10:20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1、如果感情破裂,可委托律师起诉,请求判决离婚。 2、在深圳居住一年以上,可以在深圳办理。 3、若需帮助,可直接电话联系我,详细了解情况后可为您进一步分析并制定处理方案。
  • 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 可以委托律师办理。如符合条件,可以在宝安法院诉讼离婚。
  • 你好,可向你配偶的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 如果对方在深圳居住满一年,你可以在其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如有需要可致电。
  • 可以在深圳法院起诉办理离婚 ,可以来电话咨询
  • 具体您可以参考下面法律观点: 1,离婚有协商和起诉两种方法,若协商不成只能起诉。 2,若一方在深圳住满一年,可以在深圳办理离婚。 3,若双方都同意,可以办理速裁,一周内就可以办好。 4,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 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 5,财产方面一般是平分,若一方有过错,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 6.若一方有家庭暴力,可认为这一方有过错,另一方可以要求有暴力者不分或少分财产,同时有暴力者在离婚时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
  • 如果对方在深圳居住满一年,你可以在深圳法院起诉离婚,否则要回对方户籍地法院起诉离婚.
  • 到对方的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对方在深圳居住满一年可以在深圳法院起诉。
  • 双方协商离婚不成,则只能起诉到法院离婚,详询深圳律师熊律师
  • 要看对方人在哪。 你也可以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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