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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下工伤认定已确定认定下来了,但我去人事局拿不到认定书?他说要寄去公司,那我还能起诉公司赔偿吗?

工伤赔偿 2018-06-17 04:25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工伤认定结果是要向你本人送达一份的,你可以继续主张工伤赔偿。
  • 当然可以要求公司赔偿的
  •   工伤的评级是要等伤者伤势稳定后才能做的,是估不出来的,相关工伤伤残等级的赔偿标准如下:  伤残保险待遇  (一)伤残补助金  1、标准:一级2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级22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级20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级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1)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医疗待遇。  (2)致残被鉴定一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3)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二)伤残津贴  1、标准:一级本人工资的90%;  二级本人工资的85%;  三级本人工资的80%;  四级本人工资的75%。  2、要求:(1)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  (2)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4)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伤残补助金  1、标准:五级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14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四)伤残津贴  1、标准:五级本人工资的70%;六级本人工资的60%。  2、要求:(1)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2)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3)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五)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  1、标准:五级、六级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六)伤残补助金  1、标准:七级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6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  (七)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  1、标准:七级、八级、九级、十级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八)伤残津贴第43条  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
  • 工伤赔偿标准怎么算?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 一、1、医疗费。2、住院伙食补助费:以你公司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百分之七十。3、交通食宿费。4.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5、生活护理费。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 本人6个月工资)。7、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十级 本人一个月工资)。8、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十级 本人6个月工资)。 二、2004年5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第2款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劳动者符合工伤认定的范围,根据2004年1月1日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者有权请求工伤保险赔偿。
  • 你好,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工伤人损
  • 应该送给你,可以要求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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