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在一家装修公司上班,老板拖欠我工资三个月了。业务员的工资发了,就我还有另一位设计师的工资没发,打电话一直问。他们都是说过两天,现在我辞职了两个月了。工资还是没发,一直拖,各种理由。我怎么办?

其他 2017-08-17 14: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参加工作是为了维持生活,争取生活消费必须的薪水,但是公司长期拖欠员工工资,属于严重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法律规定,员工可以因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不能立即辞职走人,而是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到公司。   按劳动法律规定公司有下面情况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离职:   1、公司根本没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公司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公司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公司规定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员工权益的;   5、因公司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等原因签订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还有就是,公司要是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员工劳动的,或者公司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员工人身安全的,员工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公司。   所以,公司只是不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不属于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员工劳动,员工不能因此立即辞职。   当然,因为公司长期拖欠工资导致员工离职的,员工在离职时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这个经济补偿就按员工在该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最后,劳动者按约定付出劳动,公司需要依法支付工资,一旦发现被长期拖欠薪水的,员工可以要求离职并支付经济补偿,公司要是不肯给的,可以尽快去申请劳动仲裁处理。
  •   单位拖欠工资,打算主动提出辞职,但是辞职后还能获得赔偿吗?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对于拖欠工资的单位,劳动者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因为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即主动辞职。更重要的是,在此种情形下提出解除合同的,劳动者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而具体的经济补偿则“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详见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可见,在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即便离职,并不影响劳动者对工资的追讨。在《劳动合同法》的第八十五条中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劳动者有权向相关劳动行政部门寻求救济,单位逾期不支付的,则应当“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当然,如果遇到单位不允许辞职,或者拒不支付工资等情况时,劳动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   只要提前解约的理由是公司严重违约即无故克扣和拖欠工资,该理由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劳动者依此理由提前解约属合法行使自己的权利,不构成任何违约。因此公司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培训费用不应得到法律支持,劳动者不需要向公司支付任何违约金。   劳动合同是规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权利义务的契约,培训协议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违约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此,你在服务期内提前解约究竟是否属违约?这是问题的焦点所在,如果你违约了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即赔偿适当培训费,反之则不须赔偿。要弄清这个问题必须要看你提前解约的理由,如果无正当理由提前解约,则显属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属于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之一。而你提前解约的理由是公司严重违约即无故克扣和拖欠工资,该理由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江门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