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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小事发生口角,被他人打伤,对方先动手。现在下嘴唇撕裂,缝了四针,想请问下这算不算重伤?应该怎么赔偿

刑事辩护 2020-02-22 13:36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按您说的情况,可以按照人身损害要求对方赔偿,数额包括:医疗费用、住院期间伙食补助、交通费,护理费,出院之后营养费。您这种情况,建议请律师介入,这样更加快捷有效,律师也更专业,可以更好的维护您的权益, 具体情况建议您转一对一咨询或来电免费咨询,这样可以更详细的了解情况,我可以找出更多有利于您的线索,更好的维护您的权益。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 被人打及时报警。

    首先,被人打伤的程度是否已经构成轻伤,如果经过鉴定是轻伤,打人者就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

    其次,如不构成轻伤,那么就属于一般的民事侵权,侵犯了你的生命健康权,你应当向法院提起诉讼。

    侵权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打人者不赔偿,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维权。

  • 根据鉴定标准的规定,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重伤一级: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起的并发症,严重危及生命;遗留肢体严重残废或者重度容貌毁损;严重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重要器官功能。  重伤二级: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起的并发症,危及生命;遗留肢体残废或者轻度容貌毁损;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重要器官功能。
  • 您好,请问事故发生后有没有报警处理?需要鉴定伤情。
  • 请问你报警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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