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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扯了证20天。还没办酒席,扯结婚证的时候已有身孕,男的对我不好,我为了以后和孩子着想,向他家提出来要了10万彩礼钱,作为我的保障金,不然不会跟他结婚。并提出他以后要是对我不好,这个钱他们一分也别想要。现在准备离婚了,他还动手打了我爸爸,把我家门也打烂了。我自己还怀了四个月的宝宝。请问订婚时给的10万彩礼要退吗?退的话是怎么算。

离婚 2017-08-17 15:2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因为女方在怀孕期间,是属于法定特殊时期,女方在这个时期受法律保护,这个时候只要女方不同意离婚,男方就很难离掉婚。当然这个时候女方是可以提出离婚的,女方不受限制。女方只要有证据证明男方存在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法院就有很大的机率判决男女双方离婚。 彩礼返还有一定的条件,人民法院支持返还彩礼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没有结婚; 2.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 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这里返还的必须是彩礼,而彩礼必须是基于当地习俗、以结婚为目的给的财产,不具有这些性质是不需要返还的。
  • 你好 可以起诉离婚的
  • 会要适当退一部分
    【追问】要退的话应该是按百分之多少呢
    【回答】这要看情况,现在不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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