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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商场做营业员,厂家下了一个这样的通知,我想知道合不合法。内容如下: 公司6月份指标将于近日下发到各个店铺,为了促进销售,完成公司整个6月份销售指标,公司经研究决定对所有直营店,小托管店的店铺薪资及提成做以下调整; 1,完成当月销售指标,在原有提成上浮1%。 2,超过当月指标20%,每人额外加奖200元。 3没有完成销售指标,基本工资下调100元,店长岗位补贴取消。 4,完成指标低于80%,基本工资下调20%。 通知是以传真的形式发过来的,任务是公司自己下达的,店铺刚上柜没几个月,没有同期比,而且货品也不实分好,我想问一下公司的这个通知是否有法律效力。 另外,还想问一下,试用期个人离职,公司说工资要三个月后才发,公司是否有权力这样做,假如有的话最长时间是多少。

其他 2011-07-09 21:4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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