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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情况说明本人情况:男性;未婚;27周岁(1989年8月28日出生);本科毕业;办理长期居住证已三年;工作地在上海;社保交了6年,期间中断过三个月。家庭人员情况:上海户籍:爷爷、奶奶(已过世)大伯一家共五人(堂兄已结婚、堂妹已出嫁)大姑姑一家共四人(堂姐已出嫁)小姑姑一家共三人(堂姐已出嫁)外地户籍:父亲、母亲(已过世)、我(未婚)户籍变动情况:本人爷爷因支内原因至福建工作,工作同时将我父亲带到福建,我父亲成年后在福建与我母亲结婚,我出生后落全家(父亲、母亲、我)落户于福建我外公家中。后来我爷爷回到上海,带着父亲母亲与我一同返沪,但户籍未及时迁回。现在我爷爷、奶奶、母亲已经过世,仅留父亲和我。居住情况:目前居住为宅基地住房。是我爷爷返沪后向村委申请居住用地后自己建造的私房。后来爷爷将房子分为两部分,大伯和父亲一人一份。宅基地归属为父亲(有证书)。

离婚 2017-08-19 12:3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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