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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个体户,去年12月份,隔壁摊位经营户陈某摊位上的一个裤夹掉落下来,正好掉在我妻子的脚上,由于我们两家关系不好,以前发生过打架事件,因此,就把砸在脚上的裤夹踢了开去。没想到陈某立马发起飙来,与其夫妹周某一起打我妻子,我妻逃到一边,我将她护在身后不让她们打,于是陈某与周某一起对我左右开弓不住地抽我耳光,还不断地抓我的脸。而我一手护住身后的老婆,一手在试图抵挡两个气势汹汹的女人的双手,没有还手机会,就这样被两个女人打得满脸是血,打了好几分钟才停歇下来。过不多久,陈某她们又叫来了三个30来岁年轻力壮的小伙子,他们冲了过来,分别将我夫妇摁倒在地,并对我们的头部、身上等多个地方拳打脚踢。在旁人的声讨下,其中一个歹徒停止了对我老婆的毒打,三个人一起围住我轮番暴打,有一个歹徒还拿起凳子砸我。后来,我被送入县人民医院,经医生检查,我右耳膜穿孔,脸上、身上多出软组织挫伤,在医院里治疗了40来天才出院。 现经法医鉴定我为轻伤。请问致我耳膜穿孔的陈某应付什么刑事责任,能取保候审吗?周某及殴打我的那三个人应付什么刑事责任?

刑事辩护 2009-03-27 15:5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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