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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黑龙江省,宝清县金龙村的村民,我嫁到安徽…我是女方,我现在离婚了,两个孩子判给我了…我要在村里落户,可是村长不给开介绍信说是怕我要地…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7-08-21 15:4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协商不成想办法收集相关证据,然后到法院起诉,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可以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不懂程序上的问题,可以委托我们专业律师代理,帮您争取最大利益。若需法律帮助,建议加微信详细解答。
  • 你好,咨询公安机关,与户籍部门核实。
  • 建议双方积极协商解决
  • 你可以到乡里去找主管乡长要求解决
  • 你好,询问一下当地派出所户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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